今年三月,屏東縣高樹鄉發生震驚社會的姐弟與姐姐的男朋友三人共同殺害親生父親,並加以焚屍的殺父棄屍案,屏東地檢署今天偵查終結,檢察官將年滿18歲、卻還未成年的曾姓女子以及她26歲的邱姓男友依殺人罪嫌提起公訴,檢察官認為,曾姓女子和她的男友手段兇殘,因此,向法院具體求處兩人無期徒刑,至於曾姓女子的弟弟,也就是被害人的小兒子,因未滿18歲,另由屏東地院少年法庭調查審理。

(溫蘭魁報導)

檢察官起訴指出,曾姓女子和弟弟因為過去經常遭到父親毆打,姐弟倆因此懷恨在心,於是與邱姓男子共同商議如何殺害父親。

今年三月十九號,邱姓男子把磨成粉的安眠藥交給曾姓少年,由曾姓少年把藥混入飲料中讓父親喝下昏迷之後,少年於是和姐姐以及姐姐的男友三人,共同用童軍繩將被害人綑綁,隔天(20日)凌晨,再開車將被害人載往屏東縣高樹鄉一處農田,把汽油淋在被害人身上,這時候被害人突然醒來,邱姓被告和曾姓少年於是拿球棒和鐵管朝被害人頭部猛打,接著,邱姓男子再用火柴點燃被害人的身體,導致他被活活燒死。

屏東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蔡榮龍指出,被告曾姓女子和死者是直系尊親屬,卻與男友共謀殺害父親,手段殘忍,因此,求處兩人無期徒刑「法律的規定是,殺害直系尊親屬的刑度是死刑或無期徒刑,目前檢察官並沒有合理認為可以為她(曾女)減刑的必要,無期徒刑對她這個案件是非常恰當的。」

蔡榮龍主任說,根據檢察官調查,曾姓女子確實曾經遭到父親家暴,但是,並沒有查出有被父親性侵害之實。

出處來源:中廣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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