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分類:生活法律常識 (70)
- May 10 Mon 2010 1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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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ep 19 Wed 2012 13:53
債權人押債務人上車簽本票 警方:涉嫌妨害自由罪及恐嚇取財罪
桃園縣政府警察局日前破獲一起將被害人帶上酒店,並且將其灌醉後,以準備好正反兩面都一樣的打火機,與其以拋擲打火機賭正反面的方式,騙取被害人輸掉新台幣八十萬元,並以恐嚇等方式強迫被害人簽下本票的事件。
- Sep 12 Wed 2012 14:48
未及時處理性騷 判罰人力銀行
一家人力銀行未及時處理派遣人員遭性騷擾的申訴案,遭裁罰新台幣10萬元後,提起行政訴訟。法院日前判人力銀行敗訴。
- Sep 04 Tue 2012 11:29
GPS查外遇 不算妨害秘密
高雄市林姓婦人委託徵信社調查丈夫外遇,在丈夫轎車裝衛星定位追蹤器,涉妨害秘密,高雄地院判她拘役50天,上訴後高雄高分院法官認為她並非「無故」侵犯隱私,改判她無罪定讞。
- Aug 29 Wed 2012 14:34
凶宅沒告知 判賠買家573萬
新竹市范姓男子前年花430萬買一戶公寓,打算做結婚新房,裝潢期間,聽鄰居說房子是凶宅,向警察查證,確認原屋主女兒在屋內燒炭自殺。他嚇得向前屋主求償,新竹地院判前屋主需賠償房屋價金、裝潢金及違約金共573萬餘元。
范99年11月間向林姓男子買下一戶公寓,花費近百萬裝潢,裝潢時,鄰居告訴他,前屋主女兒92年間在屋內燒炭身亡,得知房子是凶宅,范詢問林姓仲介,仲介找來有靈異體質的同事看屋,同事跟他說「怪怪的」,他再度詢問原屋主,屋主反應強烈,怒斥「誰在亂傳」。
- Aug 10 Fri 2012 12:48
買到事故車 判車商全數賠
基隆巿曹姓男子去年買二手車,言明不能是事故車或泡水車,沒想使用後屢次故障,送鑑定確認是事故車,打官司要求退還車款並賠鑑定費,基隆地院審理,認為車子確與約定品質不符,判車商照數全賠。
判決書指出,曹姓男子去年10月花9萬5千元,向黃姓車商購買車齡10年的福特六和廠牌二手車,雙方簽訂契約時特別約定,若為事故車、泡水車,應無條件退費。
- Jul 23 Mon 2012 10:21
網拍日本超夯「小花眼藥水」 女遭判刑3個月
日本超夯的小花眼藥水(ROHTO LYCEE)有「赴日必敗品」之稱,號稱點了之後能讓眼珠黑白分明、又大又亮,但台灣仍未經衛生署許可販賣。一名42歲於姓女子就因網拍小花眼藥水,慘遭警方查獲送辦。
4月,於女看準商機在拍賣網站上販賣小花眼藥水,但藥水內含Camphor等西藥成分,屬於台灣尚未核准銷售的禁藥,於女公然在網路上販售明顯觸法。警方喬裝成買家和於女相約松山火車站面交,一舉將她逮捕。
- Jul 23 Mon 2012 10:17
不讓救護車 罰款加吊照
- Jul 16 Mon 2012 09:41
被遺忘的離職違約金
當事人是在南部某影視公司擔任廣告美工,月薪約莫3萬元,工作內容稱不上有任何營業機密,僱主並未負擔所謂教育訓練的成本,也不會因為該位員工的離職而產生任何「危機」(事實上該公司立刻找到替代人力,足以證明該工作無所謂不可替代性),但是這位當事人卻因為要得到這份工作,而被迫簽下兩年的最低服務年限以及離職違約金30萬元。在工作一年之間,僱主時常憑恃著僱主的權力,以及最低服務年限和離職違約金這兩個天條來恫嚇勞工,最後勞工無法忍受惡劣的待遇選擇自行離職,僱主卻以當時簽立的離職違約金條款拿到法院意圖執行假扣押。倘若僱主成功,就等於這位勞工一年的工作辛勞直接奉送給僱主。
幾年前,青年勞動九五聯盟主打的核心議題就是離職違約金、最低服務年限以及競業禁止,在接連不斷的個案申訴、曝光以及倡議之後,終於在2010年元月時,由勞委會勞資關係處所提出的《勞動基準法修正草案》中第18條之1以下,禁止懲罰性違約金(第18條之1),可訂立最低服務年限約定之要件(第18條之2第1項),以及離職非可歸責於勞工時勞工不負賠償責任(第18條之2第2項),以及競業禁止之要件與限制(第18條之3)。
- Jul 09 Mon 2012 14:02
夫要不到錢打罵潑湯 判妻准離
李姓婦人不滿丈夫劉男終日沈迷賭博電玩,向她索錢被拒,即口出惡言、動手打她,還以熱湯潑灑,她身心飽受摧殘訴請離婚,女兒作證說父親以「惡妻孽子無法可治」、「你比菲傭還不如」來辱罵全家人,二審認定李婦請求離婚有理由,判決准予離婚。
- Oct 24 Mon 2011 14:14
「警示帳戶」已經解除了,我的信用報告上還會揭露嗎?
警示帳戶中,只要不是被檢察機關或司法機關認定為有罪的案件(例如:不起訴處分、無罪判決、一般商業買賣糾紛、冒名申辦、存款帳戶遭盜用、遭誤設警示等),那麼從解除那天起聯徵中心就不再揭
露;至於被檢察機關或司法機關認定有罪的案件(例如:罰金、判刑執行完畢、緩起訴、緩刑及保護處分),則是從解除那天起揭露1年,但最長不會超過通報日起算5年。
- Oct 24 Mon 2011 14:13
存款帳戶被列為「警示帳戶」後,他的警示期限多久?
「警示帳戶」的揭露期限從每次通報日起算,超過5年聯徵中心不再揭露此訊息,但是如果原通報機關在期限屆滿前再通報,聯徵中心會繼續從再行通報日起揭露5年。
- Oct 24 Mon 2011 14:13
如果我的存款帳戶被誤列為「警示帳戶」,該如何解除?
如果你的存款帳戶被警察機關誤設為「警示帳戶」,可以備妥身分證明文件,親自到住家或辦公場所附近的警察機關,請求協助調查及解除事宜。
- Oct 24 Mon 2011 14:11
我的存款帳戶被列為「警示帳戶」後,會受到什麼影響?
存款帳戶被通報是「警示帳戶」時,金融機構會立即透過金融聯合徵信中心(以下簡稱聯徵中心)的警示帳戶網路,通報全國金融機構,金融機構也會暫停「警示帳戶」全部交易功能,所以匯入「警示帳
戶」的款項,也會退回匯款銀行。
- Oct 24 Mon 2011 14:10
什麼叫做「警示帳戶」?
警示帳戶是指法院、檢察署或司法警察機關為偵辦刑事案件需要,通報金融機構將當事人的存款帳戶列為警示者。
- Apr 15 Fri 2011 16:14
勞退一次領 擬不限年資
勞委會支持修法「錢放手邊較安心」
攸關520多萬名勞工退休生活的勞退新制將有重大變革。現行勞退新制規定,勞工年資滿15年以上,退休後只能按月領回工作期間累積的退休金,引發許多勞工質疑:「自己的錢為何不能一次領回運用?」勞委會昨首度表示支持修法開放選擇權,未來勞工可望在退休時一次領回整筆退休金。
- Jan 24 Mon 2011 10:32
責任制≠無限制加班 也是要給加班費
「責任制」原本應該是不受固定上下班限制,完成自己任內工作即可下班,不需打卡的工作制度,曾幾何時,卻變成「上班打卡、下班責任制」,結果甚至導致勞工過勞死。勞委會勞動條件處長孫碧霞建議,勞工第一時間應向主管反應,若溝通無效,可向所在縣市主管機關勞工管理局陳情。
- Nov 05 Fri 2010 13:56
防制金融詐騙-防制詐騙流程圖
防制詐騙流程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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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ct 26 Tue 2010 16:28
預防少年犯罪工作
1.加強對非行少年保護、轉介、輔導作為,達到保護少年並預防其犯罪之目的。
2.加強防制黑道勢力介入校園,維護校園安全。
- Oct 26 Tue 2010 16:24
買中古屋一定要知道的10件事
1鄰近大型建築 小心買到施工損鄰屋
很多人買房子會挑選鄰近大型公共建設的地段,但住家隔壁或附近有大型開挖建案,就要注意建案在興建的過程,是否發生「施工損鄰」問題,輕者造成住家牆壁龜裂或漏水,嚴重時可能傷及結構,造成鄰近房屋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