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年度第2次全國教育局處長會議今天(4)進行第二天議程,會中提出有關加強校園餐飲衛生管理,避免發生食物中毒的報告案,教育部表示,如果各級學校發生營養午餐中毒事件,學校沒有善盡監督責任,建議列入校長、主任考績的參考。

根據監察院調查,96年到99年1月間,各級學校發生午餐中毒或其他違失案件,共有15縣市、56校次,教育部體育司長王俊權表示,學校發生午餐中毒事件,以外購團膳居多,如果學校沒有善盡監督責任,加強廠商稽查,或是中毒事件發生後,沒有馬上立即處理、通報衛生單位、調查事件起因等疏失,建議列入學校校長、主任、午餐執行秘書及營養師等相關人員考績的參考。

台北縣鶯歌國小校長曾坤輝表示,學校午餐採團膳方式,每學期會有2次對廠商的突擊檢查,包括:早上6點半就到達,還會用數位相機拍攝不良情況,並請廠商說明立即改善。

出處來源:國立教育廣播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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