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委會勞基法派遣專章草案在12日出爐,在草案中明定,派遣公司不得與派遣勞工訂定定期契約、六大類人員不得雇用派遣人員等條款。之後將會分3梯次與政府機構、勞工及資方座談尋求共識,勞委會表示,目前的草案還不能算是定案版本,經過委員會討論通過,最快會在今年9月送行政院審議。

勞委會從去年就開始擬增訂勞基法勞動派遣專章草案,日前才經勞委會法規委員會審核通過。這次草案中,明定明定產業使用派遣勞工人數「不得超過僱用勞工總人數3%」;但經勞資會議同意,可增至5%;經工會同意,可增至20%。

勞資關係處表示,除了嚴格限制產業使用派遣勞工外,也限制醫療、船員、航空、保全、大眾運輸駕駛、採礦人員及其他經中央機關指定工作六大行業使用派遣人員,並會明確規範雇主與勞工的定期契約等要件,將一些違約金、服務年限等規定刪除,以保障勞工權益。

勞委會說明,草案初稿雖已出爐,但之後14、19日還會與各界代表座談協商,或在行政院院會討論、立法院審查時作些調整,所以目前還不能將它視為最後定案版本。

出處來源:今日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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