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分類:法律相關新聞 (553)

瀏覽方式: 標題列表 簡短摘要

世運拔河金牌娘子軍工作沒著落,行政院體育委員會主任委員戴遐齡今天表示,考慮修改「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資格審定辦法」,將世運項目納入。

戴遐齡表示,目前「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資格審定辦法」只限定於亞、奧運項目,共有45種項目,並不包括世運;拔河隊教練陳圳龍希望能夠納入專任運動教練資格審查,體委會會列入考量,不過仍需與專家學者討論之後,才能決定。

傑司洛(justlaw)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依據警方統計資料顯示,每年寒暑假期間是查獲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29條的高峰期,其中許多都是青年學生在無聊且對法律規定不了解的情形下,在聊天室留言公開援交訊息,以誤觸法網而不知,往往等到接到警方通知書才知道事情嚴重性,使得人生平白留下一道污點,而悔不當初。臺中市警察局婦幼隊提醒同學們,使用網路須注意兒少性交易相關規定,不要因而誤觸法網喔!

出處來源:國立教育廣播電台

傑司洛(justlaw)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明年起警察人員考試警校生與一般生將分開考試,科目也不同。草案規劃,警察特考三等考試,一般生名額占10%至14%,四等考試一般生占28%至32%;此外,一般生第二試擬加考體能。

  因應警察特考分流雙軌制,考選部邀集內政部、警政署等相關單位,組成跨部會專案小組,提出「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規則」修正草案、「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基層警察人員考試規則」修正草案,考試院今天決定交付全院審查會審查。

傑司洛(justlaw)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留學波蘭習醫的學力問題尚未解決,最近有代辦仲介業者刊登廣告,招攬台灣學生就讀歐洲醫學院。衛生署提醒,醫師法修法在即,現在留歐習醫,以後回台可能當不成醫師。

衛生署醫事處長石崇良今天指出,立法院已於6月8日,對醫師法第4條之1的修正條文進行大體討論,做出附帶決議,要求今年1月1日以後入學者,須適用新法規定,即醫學留學生回台須通過國內學歷甄試,並在教學醫院實習及格,才能報考醫師證照。

傑司洛(justlaw)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明年在台中縣市出生的新生兒有福了,縣市政府達成共識,從明年1月1日起,只要是設籍台中直轄市的婦女生育,將可獲得1萬元的生育補助,聽到消息,有婦女拍手叫好,但也有人說「為什麼不現在就開始?」

預算將增至2億2千餘萬

傑司洛(justlaw)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

台北市首個戶外禁菸商圈成形。包括建國花市、玉市、藝文特區等建國商圈,明天起凡於假日營業時間一律禁菸,違者經勸導不聽,可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不過,民眾只要離開商圈範圍,例如站在商圈外的人行道抽菸,就不受禁令規範。

除建國商圈外,台北市衛生局預計下個月底前公告花博展區為第二個禁菸區域,但會另闢吸菸區,屆時參觀民眾只能在吸菸區吸菸,其餘整個展區全部禁菸。

傑司洛(justlaw)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詐騙手法出新,值此求職旺季,有許多不肖業者利用民眾求職心切的弱點,於各種媒體刊登不實徵才廣告,製造求職陷阱,使得剛進入社會的職場新鮮人、負擔家計者或經濟狀況處於弱勢的待業民眾吃虧上當。

勞委會職訓局北基宜花金馬區就服中心慎重呼籲,為防止更多人受到詐騙,民眾不論申辦失業給付、職業訓練或求職登記,皆需本人蒞站親自辦理,現場由各站就服人員提供相關的就業諮詢服務。

傑司洛(justlaw)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暑假是學生打工旺季,台北縣勞工局設置打工諮詢專線(02)2965-3900,幫助青少年瞭解打工條件是不是合法、是否為求職詐騙等問題,並在五股、土城、樹林、汐止等10個服務據點,提供就業媒合。

台北縣勞工局提醒求職者,如果能在應徵前察覺異狀,多一分留意,就能減少受騙的機會。勞工局副局長許秀能表示,應徵時要有三大準備,包括蒐集應徵公司資料、請朋友或家人陪同面試、留意徵才廣告有沒有不合常理的地方。

傑司洛(justlaw)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高溫不僅影響農作物收成,在烈日下工作也可能會讓人出現熱衰竭。逼近四十度的高溫,已經發生好幾起農婦下田被熱死,還有工地工人熱衰竭,有學者指出,氣溫升破四十度,應該考慮讓戶外勞動者放假,避免影響健康。勞工團體也呼籲政府,要給勞工安全的工作環境,必要時應該由政府補貼企業高溫假的損失。

天氣熱,路上行人紛紛打傘防曬,工地工人卻得頂著大太陽繼續工作,日前才發生一名模板工人因為氣溫過高,流汗又沒有補充水分,引發熱衰竭,有學者就提出,如果氣溫突破攝氏四十度,建議讓這些暴露在戶外工作的體力勞動者放高溫假。

傑司洛(justlaw)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勞委會計畫在勞基法中增訂「派遣專章」,今天起陸續邀請勞資代表和政府單位舉行座談會,依據勞委會版本,「派遣專章」明定六大類人員不得雇用派遣人力;派遣比例也不得超過受僱員工的3%,但是經過工會同意後,可以達到20%。全案將由勞委會委員會議通過後,再送行政院會。

  勞委會勞資關係處處長劉傳名指出,勞委會法規會歷經十多次會議,日前通過勞基法修正草案增訂「派遣專章」,派遣員工比例不得超過3%,最高可達20%。

傑司洛(justlaw)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未來派遣人員在工作地點工作滿一年,即可要求成為正式員工。勞委會今天通過勞基法派遣專章草案初稿,首度針對全國數十萬派遣人員訂定明文保障,範圍涵蓋工資、職災補償以及安全衛生等規定。但勞委會強調,目前版本還不能算是定案版本,今天起將分3梯次與政府機構、勞工及資方座談,尋求共識。

由於目前派遣人員,不被視為是正式員工,而且工作任期還「有一天沒一天」,一直被勞工團體視為我國勞工目前最大困境,今年5月1日勞動節,勞團更全面出動遊行,要求「全面禁止勞動派遣」。

傑司洛(justlaw)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勞委會完成勞基法勞動派遣專章初稿,限制派遣勞工人數不得超過員工總額3%,工會與勞團卻不領情。勞團表示,派遣工作不應常態化,修法納入勞基法無法真正保護勞工。

派遣工作被勞工團體視為勞工目前困境主因,今年5月1日,勞動節遊行主要訴求就是「全面禁止勞動派遣」。對勞基法派遣專章初稿明定產業使用派遣勞工人數「不得超過僱用勞工總人數3%;但經勞資會議同意,可增至5%;經工會同意,可增至20%」規定,工會團體並不領情。

傑司洛(justlaw)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勞委會勞基法派遣專章草案在12日出爐,在草案中明定,派遣公司不得與派遣勞工訂定定期契約、六大類人員不得雇用派遣人員等條款。之後將會分3梯次與政府機構、勞工及資方座談尋求共識,勞委會表示,目前的草案還不能算是定案版本,經過委員會討論通過,最快會在今年9月送行政院審議。

勞委會從去年就開始擬增訂勞基法勞動派遣專章草案,日前才經勞委會法規委員會審核通過。這次草案中,明定明定產業使用派遣勞工人數「不得超過僱用勞工總人數3%」;但經勞資會議同意,可增至5%;經工會同意,可增至20%。

傑司洛(justlaw)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根據內政部估計,再過四十六年後,台灣平均每一百位壯年人,要撫養七十五位老年人,高齡化社會是趨勢,顯示未來對於照顧產業人力需求將持續增加,勞委會職訓局南區職訓中心為協助有志從事照顧服務產業的民眾,目前正開辦「照顧服務員相關職類職訓課程」,合計共有二十九個班級,一千一百五十四個訓練名額,訓練期間自七月中旬至十月底,歡迎有志從事照顧服務產業的民眾,踴躍報名參加,如有疑問請洽服務電話:(○七)八二一○一七一轉三○二陳小姐。

南區職訓中心主任蔡力強表示,因人口結構改變,銀髮族的長期照護人力需求大增,但人員專業知識卻參差不齊,為了提昇照顧服務產業的人力素質,南區職訓中心結合高雄縣市及屏東縣市的財社團法人及專業醫院,開辦照顧服務員的相關課程,進而提升南部地區長期照顧產業的專業品質。

傑司洛(justlaw)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勞委會培訓居家照顧服務員,解決居服員人力荒和降低失業率,但外籍看護前仆後繼也想分食照護產業這塊大餅,競爭激烈,政府應未雨綢繆,限制外籍看護工來台人數,保障台籍居服員。

勞委會有意培訓失業者投入照護產業,雖立意良好,但申請外籍看護工來台的比例也在逐年增加,學員不禁憂心,結訓後是否能如願找到工作。

傑司洛(justlaw)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沒有工作收入,想要申請健保局低收入戶健保補助,要小心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所有的存款利息金額,一旦年存款利息大於一萬者,就無法以低收入名目取得健保費補助資格。

民眾黃小姐因為娘家父母一年的存款利息有二萬,被排除在低收入戶的健保補助之外,黃小姐不服,向本報爆料。

傑司洛(justlaw)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勞基法擬規定金融機構併購需留用員工。金管會認為金融機構與其他企業不應有不同標準,相關業者也表示,金融業不是「次等公民」,若修法通過,恐將影響併購的成本。

勞委會正修正勞基法,對金融機構的併購採「買賣不破僱傭」原則,也就是金融業合併必須留用員工,除非勞工不同意留任。

傑司洛(justlaw)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勞委會法規會日前通過勞基法修正草案,對企業合併、購併時,勞工的去留,以法令規範;勞工是否被留用,需以「併購基準日」為準,不能隨意裁減。

現行勞基法第廿條規定,事業單位改組或轉讓時,勞工存續由新舊雇主商定留用,其餘勞工只要依勞基法規定預告終止契約,並依法發給預告工資及資遣費,以致許多企業合併時,被消滅企業勞工往往被犧牲,對勞工毫無保障。

傑司洛(justlaw)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新版勞基法修正案

近年企業合併越來越頻繁,不少公司趁著企業合併大換血。不過,根據最新版勞基法修正案,未來企業合併時,不僅所有勞工必須隨同轉移,且是否願意留在合併後的新企業繼續工作,決定權將在勞工身上。甚至一直到合併後六個月內,勞工都還可以隨時決定是否向新雇主說再見!

傑司洛(justlaw)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勞委會已研議修定完成「勞動基準法」部分修正條文,其中,在企業任用派遣人力的額度限縮為3%,工商團體指出,勞委會的作法,不但違反世界潮流,也剝奪了中小企業任用派遣人力的機會。

由於勞委會在19日將舉辦類似公聽會的座談會,工商團體將在現場表達,勞委會的重點應該放在「保障派遣勞工權益」,而不是限縮企業任用派遣員工的比例,同時,也將主張任用比例應放寬至20%,若有不適合任用派遣人力或是特殊產業的派遣比例,由主管機關另外訂定。

傑司洛(justlaw)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